2016 年 7 月 12 日,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仲裁法庭就菲律賓控中國主張南海主權一案宣佈其裁決。庭上共五名仲裁人,多數決議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 爭端仲裁強制條款,裁定菲律賓勝訴。  中國拒絕出席仲裁庭,也不接受仲裁結果。同一時間,新上任的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對勝訴一事保持低調,希望勸進中國和解,國際間要求中國遵守判決結果的聲浪也逐漸趨緩。這項裁決釐清了 UNCLOS和國際習慣法的重要法條,但從一開始就無人認為中國政府會接受裁決結果。

縱然如此,許多觀察家希望中國終究能夠找到在政治立場上得以保住顏面的方法,即便勉為其難,也能配合已成定局的裁決調整其主張與行為。頒佈這項裁決三年後,菲律賓對中國採行較溫和包容的政策,那麼,中國遵守裁決的意願是否更高了呢?AMTI 整理了一份切實可行的仲裁調查結果,評估中國近期的舉動是否遵守裁決。整體而言,中國只遵守了11項裁決內容當中的2項,至於其他各項,其立場過於含糊不清,因此無法評估。

遵守仲裁結果成績單

(按每一行可查看詳細資訊)


中國不得在 UNCLOS 允許的領海、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以外的「九段線」範圍內主張歷史擁有權或其他權利。

這件案例有兩項最深遠的決定,其中一項是仲裁人發現「公約界定的南海海權範疇不得超過公約所設限制」(裁決書第278段)。也就是說,只要超出UNCLOS承認的領海範圍、專屬經濟海域(EEZ)及大陸棚,「就『九段線』而言,中國主張的歷史權利,抑或其他主權或管轄權,皆與公約條款相左,不具法律效力」(第279段)。

不過,仲裁結果出爐的隔天,中國外交部發表了一份白皮書,內容堅持「除此 [內海、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 之外,中國在南海也有歷史權利。」過去三年內,中國官員較少談及九段線是該國主張南海權利的基礎,但中國仍繼續主張定義不明的歷史權利,且其主張範圍基本上包含南海的所有海域及海床。中國漁民作業以此為由深入越南、菲律賓及印尼專屬經濟海域,而中國也依據這樣的主張,反對在九段線範圍內進行任何油氣作業,無論作業地點距離中國主張的地物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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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岩島和南沙群島中的滿潮地物構成領海,但不構成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

這件案例的第二個重大調查結果是,不論是黃岩島,或是南沙群島中的任何一處滿潮地物,全都「不適合人類居住,人類也無法在其中維持獨立的經濟生活」,「因此,在法律上符合第121(3)條所界定的岩石,不構成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的權益」(第643和646段)。也就是說,南海海域僅有的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是指週遭國家 (可能也包括南沙群島中一部份) 海岸線構成的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南沙群島和黃岩島只能構成一連串12海浬的領海。仲裁結果駁回中國主張的九段線歷史權利之後,島嶼和岩礁附近的法律爭議區已有縮減,如下所示:

 

一般普遍認定中國主張黃岩島和南沙群島多處地點 (但非全部) 的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但中國法律或公開聲明從未載明這一點。中國在2016年發表的白皮書中堅持「以南海諸島為準,內海、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大陸棚都是中國的。」但值得爭議的是,這項聲明只意味著其中部分島嶼 (尤其是西沙群島) 構成這些權益。此外,中國不斷伸張其歷史主權,可以理解他們自然會在其鄰國專屬經濟海域內動作頻頻,也因為如此,他們無法證明自己握有專屬經濟海域和南沙群島或黃岩島大陸棚的主權。未來的發展,例如宣告中國在南沙群島主張地物的直線基線,可能會導致中國更明目張膽地拒絕遵守仲裁結果,但目前中國的主張仍然不夠明確,不足以進行清楚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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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暗沙和週圍水域均屬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範圍。

仲裁結果發現,菲律賓在 1999 年刻意讓海軍巡邏艦馬德雷山號擱淺並順勢佔領的仁愛暗沙,滿潮時會遭海水淹沒,因此不構成任何海洋權益。既然南沙群島沒有任何一處地物足以構成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因此,中國自然沒有道理主張該區任何一處海洋區域的權益。」仁愛暗沙距離菲律賓海岸不到200海浬,所以是「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的一部分」(第646和647段)。縱然如此,中國海岸警備隊船艦仍然定期在仁愛暗沙附近巡邏,2018年5月,更有一架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直升機冒險挑擾菲律賓為馬德雷山號進行補給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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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非法佔領屬菲律賓大陸棚的美濟礁。

同仁愛礁一樣,美濟礁也被仲裁庭認定是一個位於菲律賓大陸棚和專屬經濟區的低潮高地。而且,仲裁庭也認定:“中國未經菲律賓授權而在美濟礁上建造設施和人工島嶼,即違反了《公約》第六十條和第八十條。仲裁庭還認定,作為低潮高地,美濟礁不能被據為己有 (第1043段)”。由於遵守這部分仲裁意味著中國或將放棄在美濟礁上設立的海軍和空軍基地,或從菲律賓獲得准許從而繼續佔有,很難想像中國能夠遵守這部分仲裁。與此同時,中國抗議美國在美濟礁設施周圍12海裡進行的航行自由行動,證明中國不僅只是佔領了美濟礁,更延續了對其周邊海域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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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非法制止菲律賓使用該國的大陸棚資源。

仲裁結果判定,禮樂灘完全沒入海中且距離菲律賓沿岸不到200海浬處,是菲律賓大陸棚的一部份。仲裁案援引一樁中國執法船制止菲律賓探勘船作業的事故,仲裁結果發現「中國…違反了公約第77條,危及菲律賓隊該國在禮樂灘區域大陸棚範圍內非生物資源的主權」(第716段)。中國至今仍罔顧裁決結果,堅持不讓菲律賓在禮樂灘從事油氣探勘。2018年11月,兩國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此舉可望成為禮樂灘油氣開發活動的契機。目前尚未具體討論備忘錄細節,但這項協議或有可能為中國依法遵守裁決結果帶來一線曙光。若中國同意由中國公司投資在菲律賓政府監督之下,於禮樂灘依約服務 (SC 72),這項協議就與裁決結果一致。但倘若中國堅持在菲律賓管轄區外進行聯合開發,表示該國決心不遵守裁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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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違反菲律賓在其專屬經濟海域內的捕魚權。

仲裁結果發現,中國違反了菲律賓之於該國專屬經濟海域生物資源的主權,特別是「公佈2012年南海休漁令,就連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內的南海地區也不例外,但懸掛中國旗幟的船隻卻不受休漁令限制」(第716段)。儘管如此,中國每年5月到8月仍繼續單方面公告禁漁令,範圍甚至涵蓋12度緯線以北的所有海域,包括菲律賓及越南的大片專屬經濟海域。最近期的禁令激怒菲律賓總統府,府方因此發出憤怒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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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未制止該國漁民在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內非法作業。

仲裁人認定中國「沒有對菲律賓在該國專屬經濟海域內的漁業主權表現出應有的尊重,」更援引一樁2013年的案例,案件經過是中國執法船默許且未阻止掛中國旗的漁船在美濟礁和仁愛暗沙作業 (第757段)。在中國海岸警備隊監督之下,數百艘中國漁船每天繼續在美濟礁和整個南沙群島海域作業,但大部分漁船從事海洋民兵活動的時間比捕魚的時間還要長。6月份,一艘中國漁船在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內的禮樂灘作業,造成一艘菲律賓漁船沉沒,致使中菲關係危機一觸即發。中國漁船有海警和海軍為後盾,因此繼續在南海其他海域作業,最遠甚至闖入印尼的專屬經濟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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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黃岩島非法圍堵菲律賓傳統漁船。

黃岩島上只有幾處岩石在滿潮時可以發揮防波作用,仲裁結果指出,不論黃岩島主權屬於哪一國,中國和菲律賓的漁船皆有權在此進行傳統捕魚作業。不過,仲裁人也在裁決內容中註明,中國「政府船艦自 2012年5月起即在黃岩島活動,非法制止菲律賓漁民從事傳統捕魚作業」(第814段)。2016年底,為對杜特蒂政府釋出善意,停駐在黃岩島的中國海警船艦開始允許菲律賓漁船在礁石外圍作業,但仍不准這些漁船進入潟湖捕魚。此事迄今仍未結案,局勢仍然緊繃,侵襲報告頻傳,駐守於此地物的中國執法人員也仍然不時恫嚇菲律賓漁民。

即便如此,這仍是中國最確實遵守的一項仲裁結果。這一點對於杜特蒂政府具有相當重要的政治意義,杜特蒂總統不久前宣稱已和中國總書記習近平在2016年達成了一項秘密口頭協議,決定對中國在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捕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此換取菲律賓在黃岩島的捕魚權,此舉實際上就是為了遵守其中一項裁決而違反另一項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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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允許該國漁民非法進行破壞環境的瀕危物種捕撈作業。

仲裁結果的結論是,中國「默許、保護且未制止中國漁船在黃岩島、仁愛暗沙以及南沙群島的其他地物從事會傷害瀕危物種的捕撈活動,此舉違反公約第192和194(5)條」(第992段)。此言絕大部分是針對中國於2012年到2016年間大規模採收瀕危巨蚌,因而摧毀或嚴重破壞超過25,000英畝淺層珊瑚礁一事,而這樣的舉動往往是在中國執法船的監督之下發生的。2016年後活動頻繁程度遽降之後,中國採蚌船再度重操舊業,在黃岩島和整個西沙群島海域進行破壞活動,中國海警對這些舉動通常看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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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島嶼建設活動非法破壞海洋環境。

仲裁結果發現,自2013年年底開始,中國的「華陽礁、永暑礁、南薰礁 (北端)、赤瓜礁、東門礁、渚碧礁與美濟礁島嶼建設活動,全數違反公約第192、194(1)、194(5)、197、123和206條」,針對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義務的規定。(第 993段) 中國在2016年底完成在西沙群島的疏浚填海工程,最後記載的南海島嶼建設是在2017年年中於西沙群島進行的工程。關於中國目前仍在進行的一些活動 (例如在西沙群島的礁石上設立監測站) 是否仍然是未進行適當的環境衝擊評估非法破壞海洋棲息地,這些尚有可議之處。不過,由於已經沒有空間能夠從事新的填海工程,中國現在也開始依法遵守這項裁決的大部分內容。但是,倘若中國開始在黃岩島或其他地點進行新的疏浚或填海工程,可能又是另一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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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執法船引發風險並致菲律賓船隻陷入險境,違反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COLREGS)。

最後,仲裁結果裁定,中國在2012年佔領黃岩島後引發對峙,當時的中國執法船「引發嚴重碰撞並致使菲律賓船隻和人員陷入險境」,也就說,中國「違反了 COLREGS [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第2、6、7、8、15和16條,以及…公約第94條。」由於菲律賓當局保持距離,黃岩島海域迄今未在發生過這類事故,但中國海警、海軍和海洋民兵船仍繼續定期從事這類違反COLREG規定的舉動,對在南海海域的外國船隻不免造成碰撞風險。2018年5月,一艘菲律賓補給船在仁愛暗沙附近遭到侵襲,這就是其中一例。2018年10月,一艘海軍船艦於趁美國海軍迪凱特號驅逐艦在西沙群島進行自由航行期間發動危險行動,此事則是另外一例。之後,中國漁船和接受國家指揮的民兵經常出現違反COLREG之舉,對同為主權伸張國的國家與外來者發動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