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國家提出哪些主張?

認識印太區域全境近 40 個國家/地區的海域權利主張。所有海域權利主張的顯示依據概以各國家/地區的本國法規、條款,以及向國際機構登記的相關資料為準。地圖忠實描繪各個主張海域;不評斷各項主張合法與否,亦不臆測未來的定界發展。按任一主張海域的輪廓線可查看其資料來源,包括可查詢原始文件 (如有) 的連結。

方法

領海、專屬經濟海域(EEZ)和大陸棚的繪製,均以公開的條款、本國法、正式憲章為準,如為大陸棚,則亦以向大陸棚界限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Limits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登記的相關資料為準。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如未公佈座標,一律以主權伸張國的海岸為起點,繪製12海浬領海和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以及大陸棚。

繪製印度、日本和東加等幾個主權伸張國的海域時,係以中線描繪各該國家/地區與鄰國之間主張重疊但未定的海域。這些國家/地區的本國法規定遇此情況必須使用臨時中線,因此繪製地圖時一概以此為準據。至於其他未分界之主張海域,一律按其最大範圍完整呈現。如其中一方所主張的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棚延伸至另一方的12海浬領海,除非主張公開聲明內容另有註明,否則一概以後者為優先。

地圖上會顯示主權伸張國宣告的直線基線,並據以做為測量領海、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的基點。如主權伸張國並未宣告直線基線,則以低潮海岸線近似值測量海洋權益,但不會顯示近似值。

在南海,由於各主權伸張國並未提供明確的主張,因此未顯示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和黃岩島的海洋權益。待進一步釐清資訊後即會更新這項內容。另由於南海的中國九段線與台灣U形線海域主張仍不明確,因此亦將兩處分別繪製成不同的主張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