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 vs 中國:仲裁結果


7 月 12 日,仲裁法庭就菲律賓針對中國在南海的主張所提出的仲裁案作出眾所期待的裁決。 該裁定是如何進行裁決,以及和中國的九段線主張相較之下,他們如何在法律層面上探討南海的這片區域?

 

仲裁法庭認定中國的主張無效,理由是該主張錯誤地認定九段線區域的歷史性權利;仲裁還指出黃岩島是一個只能擁有 12 海裡領海的岩礁,並且還出乎意料地裁定由菲律賓所提交之南沙群島的每個地物的「法定」狀態。 仲裁還指出了南沙群島,包括最大的自然生成地物 (太平島、中業島、南威島、北子島和南子島) 都不是法定島嶼,理由是它們無法維持穩定的人類社群活動和獨立的經濟生活。 因此,這些地物只可擁有領海,而不能擁有專屬經濟區域或大陸棚。 法庭還「裁定」中國南沙群島的赤瓜礁、華陽礁、永暑礁和南薰礁是岩礁,而東門礁和美濟礁在潮水高位時會淹沒在水下,因而沒有海洋權利。 仲裁也判定東門礁是低潮高地,而仁愛礁及禮樂灘會被淹沒在水下並且屬於菲律賓大陸棚。 總之,這些決策否決中國對於九段線的任何主張,而非僅僅針對爭議島礁本身及其所產生的領海。